说到破产申请,很容易在人们的脑海里形成所有财产被扣押、变卖后偿还债务人所欠下的债务这样的印象。实际上,即使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而进行的破产清算程序,债务人的基本利益也受到法律保护。这个基本利益也就是债务人得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利益。
在美国,破产法分为联邦破产法和各个州的相关适用法律。根据法律不同,对于债务人财产中可以豁免的部分以及得以豁免的数额也不尽相同。

首先,关于房产,除了联邦破产法的豁免额保护,根据您所在哪一个州,您享受不同的豁免金额。如果是夫妻共同居住的不动产,一方所享有的法定继承利益不受另一方债权人主张的影响,因此也可以得到保护。

在新泽西州,如果年收入在家庭收入贫困线标准2.5倍以下的,所挣得但尚未支付的工资的90%可以免于破产清算。如果在2.5倍以上,则工资中的75%可以得到豁免。任何形式的个人财产,股票和其他类型的公司收益中的1千美金,是得以豁免的部分。衣服,家具和家庭用品总价值中的1千美金,也可以免于破产清算。但是破产申请人所拥有的机动车辆不享有任何程度的豁免。

在联邦破产法中,申请人所拥有的任何特定物品价值不超过400美金的部分可以免于破产清算;或者,家具、家庭生活用品、服装、电器、书籍、宠物、农作物、乐器等等,用于个人和家庭基本生活的物品,总价值中的8千美金是可以豁免的。用于个人或家庭基本生活的珠宝首饰,总价值中的1千美金也是可以豁免的部分。破产申请人用于自己业务的专业书籍、工具等总价值中不超过1千5百美金的部分,也是免于破产清算的。另外,在联邦破产法中,还有对失业补助、退伍军人福利、公共福利、扶养费等豁免情形的规定。所以,破产申请人需根据自身情况,选择适用相应的法律。